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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信息

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发布:公共卫生体系从能力建设走向制度现代化
  • 日期:2026-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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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1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函〔2026〕69号),国家疾控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中医药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国疾控规财发〔2026〕17号)[1]。这是疾病预防控制领域首个五年期国家级专项规划[2]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全国疫情形势保持总体平稳。在此基础上,首份疾控五年规划的出台,标志着疾控事业从纳入卫生健康整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升级为拥有独立规划载体的制度建设重点领域——“预防”在国家公共卫生架构中获得了与“医疗”对等的规划表述空间。

“十五五”时期,我国面临的公共卫生环境加速变化,防范化解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的任务仍然艰巨。规划围绕重大传染病防控、疾控体系建设、公共卫生能力强化三条主线展开部署,其核心逻辑是将近年来在实践中验证有效的防控机制,系统性地转化为常态化制度安排。


一、传染病防控:从单病种应对到多病同防

规划在重大传染病防控领域按照多病同防思路,部署了呼吸道传染病、虫媒传染病、经血液与性传播传染病、人畜共患病、疫苗可预防疾病及其他疾病六大防控方向。

多病同防不是将六类疾病简单并列,而是要求在监测、检测、处置三个层面实现整合。例如针对呼吸道传染病,在监测层面,建成覆盖超过15种呼吸道传染病病原体的监测网络,推行“多病种同监测、一样本多检测”,一份样本同时筛查多种病原体,打破了此前不同疾病由不同实验室分别检测的条块格局。处置层面,要求加强县级医院可转换传染病救治区及床位建设,确保在疫情发生时具备迅速开放的能力。可转换而非永久专用,体现了平急结合的资源配置逻辑。

免疫规划的策略调整同样值得关注。规划提出按照“有进有出”原则动态优化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推动实施全生命周期全人群免疫策略,并明确要求推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提供预防接种服务、推行疫苗处方政策。将预防接种从基层接种点扩展到二级及以上医院,并扩展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这是在服务可及性和覆盖面上的一次系统性扩容。


二、疾控体系:从专业机构到治理体系

规划对疾控体系建设的部署,不再是传统的机构、编制、经费思路,而是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主线。

联防联控机制的常态化是核心制度安排。规划要求“保持各级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运转和高效平急转换”。“常态化运转”意味着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联合研判、协同演练将在日常状态下持续运行,而非仅在疫情发生时临时启动。这一安排使联防联控从应急工具升级为日常治理机制。

医防协同、医防融合是另一条制度主线。规划提出建立人才流动、交叉培训、服务融合、信息共享四项机制,要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科室全覆盖,将医疗机构落实疾控责任纳入医院等级评审。三项安排层层递进:公卫科室全覆盖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纳入等级评审解决“做不做”的问题,四项协同机制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与之配套的疾控监督员制度和公共卫生医师处方权试点,分别在外部监督和执业空间两个维度为医防融合提供制度支撑。

在功能布局上,规划提出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领导、建设国家区域公共卫生中心、推进市域疾控联合体建设试点、开展“国门疾控”建设,形成了从中央到边境口岸的完整功能链条。其中市域疾控联合体和国门疾控是两个新概念,前者探索在市域范围内打破行政区划壁垒、实现资源集约配置,后者将口岸公共卫生能力从附属功能提升为独立的建设维度。


三、公共卫生能力:从人力密集到技术密集

监测预警是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的核心。规划在传统病例报告的基础上,将监测渠道拓展至临床症候群、实验室病原、病媒生物和环境风险因素、全球疫情信息、社会感知等多个维度,并要求在医疗机构部署应用国家传染病智能监测预警前置软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数据库、规则库和模型库,实现异常信号的自动识别预警。这条技术路径的转变是监测体系从人力密集走向技术密集的关键跨越。

应急能力的部署同样不再停留在“加强队伍建设”的原则性表述,而是给出了量化目标:建成7.7万名左右常备加后备的流行病学调查队伍,依托省级疾控机构建设区域公共卫生应急协作平台,建立健全常态化实战化的定期演练机制。常备加后备的梯队结构、省级协作平台的区域联动、定期演练的实战化要求,三者共同构成了一个从日常训练到应急响应的完整能力生成链条。

在“数智”疾控方面,规划提出完善国家和省级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信息平台,推动“一处采集、多级共享应用”,加快实施疾控领域“人工智能+”行动,这意味着疾控信息化将从各部门分别建设的架构,转向统一平台、数据贯通、智能应用的新模式。


四、从规划看走向

首份疾控五年规划的出台,完成了中国公共卫生体系制度化建设的一块关键拼图。此前,《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确立了全民健康的目标框架[3],《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开辟了传统医学参与公共卫生的制度通道[4],《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则填补了疾控体系缺乏独立规划载体的空白。三份规划从不同维度搭建了“十五五”时期公共卫生的制度框架。

从2021年国家疾控局挂牌成立,到2026年首份五年规划落地,五年间中国公共卫生体系的制度架构完成了从部门内设机构到独立规划载体的升级。规划的真正分量,不在于列出了多少项目或设定了多少指标,而在于它将实践中积累的有效机制——联防联控、医防协同、多病同防、监测预警——系统性地固化为具有约束力的制度安排。当这些机制从“做了有效”变为“不做违规”,疾控体系才算真正进入了制度现代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1] 国家疾控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等. 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 国疾控规财发〔2026〕17号[EB/OL]. (2026-07-21). https://www.ndcpa.gov.cn/jbkzzx/c100014/common/content/content_2081594149653876736.html.

[2] 国家疾控局. 《疾病预防控制“十五五”规划》政策解读[EB/OL]. 国家疾控局官网, (2026-07-27). https://www.ndcpa.gov.cn/jbkzzx/c100013/common/content/content_2081593247836573696.html.

[3] 国务院. 国民健康“十五五”规划: 国发〔2026〕23号[EB/OL]. (2026-07-07). https://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607/content_7075213.htm.

[4]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医药振兴发展“十五五”规划: 国中医药规财发〔2026〕8号[EB/OL]. (2026-07-16). http://www.natcm.gov.cn/guicaisi/zhengcewenjian/2026-07-22/38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