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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课题

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普资助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2023-09-22

市学会、基金会,各基层组织:

 

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位置”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十四五”国家科学技术普及发展规划》等工作要求和市科协2023年全国科普日工作部署,广泛动员主要社会力量开展科普工作,强化科普工作职能,提升科普服务能力,促进全民科学素质提升,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市科协面向学会、协会、研究会、促进会、基金会(以下简称“学会”)和基层组织,聚焦2023年全国科普日,开展“2023年度科普资助项目”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立项数量:100个。

 

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

 

项目周期:8月10日-10月31日。

 

项目任务:积极发挥科普工作委员会、专家团队等专家智库优势,聚焦全国科普日等重要活动节点,以组织开展科普培训、科普服务、科普创作方式,加强优质内容供给,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具体内容如下:

 

(一)组织科普培训

 

重点围绕科学家精神、前沿科技知识、科技资源科普化、科普宣教、数字技术应用等内容,利用专家资源优势,在全国科普日期间组织对科普工作者进行培训,着力提高科普工作者科普理论水平与科普实践能力。

 

(二)开展科普服务

 

面向青少年、农民、产业工人、老年人、机关干部和公务员等五类重点人群,开放科技科普资源,利用科技馆、展厅、实验室等场地资源,在全国科普日期间组织公众开放日、科普演讲比赛、专家报告、科学实践、科技体验等线下科普活动;或依托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传播渠道,组织科普知识竞赛、科普直播、科普讲座等线上科普活动,线上覆盖受众要求不少于1万人次/年。

 

(三)研发科普产品

 

以突出科普价值引领、服务科学素质提升、引导科普宣传教育、加强科技成果转化等为科普创作选题方向,剖析前沿科技、回应社会热点和公众关切,形成可供公众参观和体验的实物性科普成果或适宜公众观看、阅读和索取的科普音像、文字或图片资料,在全国科普日期间向公众进行展示。相关科普化成果也将依托数字科协,在北京市科协社会化协同科普、全媒体科学传播等公共服务平台上进行线上长期展示传播。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应为市科协所属学会、高校、科研院所、医院等事业单位科协,企业、园区科协,且为“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注册用户。

 

(二)申报主体须具备科普工作委员会或科普专家团队等专家智库,具备科技资源科普化能力并能够组织开展相关领域的科普工作。

 

(三)申报主体有对外科普宣传渠道,能够以数字化宣传载体广泛开展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科普活动和科普宣传。

 

(四)申报主体无不良信用记录,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五)申报项目应至少包含科普培训、科普服务和科技产品三方面内容之一,绩效目标清晰,具有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每家单位原则上申报不超过1项。

 

(六)申报项目的选题创意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尚未获得财政经费支持,如出现知识产权等纠纷,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七)获得资助的项目单位,应积极推动科普工作委员会或相关专委会、专家团队等专家智库建设,纳入项目绩效指标。

 

(八)获得资助的项目单位,将获邀入驻市科协“科协频道线上社群”,项目有关活动通知、成果资源应在社群上传发布。

 

(九)获得资助的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须统一通过“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进行管理,并按要求提供必要绩效材料。

 

(十)获得资助的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中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3年版》执行,不得进行二次转包。

 

三、组织实施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平台为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网址:http://bastservice.shzzpt.org.cn/Login)。申报单位于8月10日12:00前将密封好的纸质版申报材料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邮寄至北京市朝阳区育慧里4号北京市科协613房间(王老师 13717853457,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再受理);将申报材料word电子版和纸质版扫描件压缩上传至北京市科协数字组织人才平台“通知材料”板块。

 

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二)项目评审及公示

 

市科协负责对申报项目进行形式审查,由市科协牵头,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通过市科协官网、北京科协APP向社会公布。

 

(三)资金拨付

 

经公示无异议,市科协与申报主体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拨付项目经费。

 

(四)项目验收

 

待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市科协组织开展项目验收。验收标准按照项目申报条件中明确的具体指标及要求执行。

 

四、联系方式

 

北京慢性病防治与健康教育研究会可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有意申报的各位理事、会员请与研究会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韩京

联系方式:010-80816355